港口固定式吊机(如门座起重机、岸桥、固定塔式起重机等)是港口货物装卸的核心设备,其使用需满足环境条件、负载要求、设备状态、操作规范等多方面要求,以确保作业安全、高效,避免设备损坏或事故。以下是其核心使用条件及注意事项:
一、环境条件要求
港口固定式吊机多暴露在户外或半露天环境,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,需严格限定使用的环境阈值:
1.气象条件
风速:
作业状态:需符合设备设计的“工作风速”(一般门座吊≤10.8m/s,岸桥≤12.5m/s,具体以设备说明书为准)。超过此风速易导致吊物摇晃、吊机稳定性下降,需停止作业。
非作业状态(停放):需满足“非工作风速”(通常≤25m/s),超过时需采取锚定措施(如拉紧防风缆、放下防风撑),防止吊机倾覆。
瞬时阵风:若遇突发阵风(如台风预警),无论是否作业,均需立即停止并采取最高等级防风措施。
能见度:
白天作业:能见度≥1km(装卸集装箱、件杂货时);若涉及危险品装卸,能见度需≥2km。
夜间作业:需开启足够照明(作业区域照度≥50lux),且无强光直射(避免眩光影响操作视线)。
恶劣天气(雾、雨、雪):能见度<1km时,禁止作业;雨雪天气需清理轨道、走行机构积雪(防止打滑),并降低起升、变幅速度。
温度与湿度:
温度:一般在-20℃~40℃之间(极端低温需更换低温润滑油,高温需开启电机散热装置)。
湿度:相对湿度≤90%(无凝结),潮湿环境需加强电气系统防潮(如定期烘干控制箱)。
特殊天气:暴雨(降雨量>50mm/h)、雷电、沙尘暴(能见度<500m)时,必须停止作业,切断电源并将吊机锚定。
2.场地与基础条件
基础承重:吊机安装的混凝土基础或轨道基础需满足设计承载力(如门座吊基础需承受垂直载荷、水平倾覆力矩),基础沉降量需≤规范要求(通常≤10mm/年),避免因基础变形导致吊机结构开裂。
轨道与走行面:
轨道式吊机(如岸桥、门座吊):轨道需平整(侧向偏差≤3mm,高低差≤2mm/2m)、固定牢固(螺栓无松动),轨道间隙(对接处)≤1mm,且需定期清理轨道内杂物(防止走行轮卡滞)。
固定式吊机(如塔式吊):固定支腿与基础连接螺栓需定期检查扭矩(符合设计值),避免松动。
作业空间:吊机旋转、变幅、起升范围需无障碍物(如高压电线、其他设备、建筑物),安全距离需满足:
与高压电线:10kV以下≥1.5m,35kV≥3m(需严格按电力规范执行);
与其他设备/建筑物:≥1m(避免碰撞)。
二、设备自身状态要求
吊机的机械、电气、安全保护系统需处于完好状态,是安全作业的核心前提:
1.机械结构与传动系统
金属结构:门架、臂架、转台等主体结构无裂纹、变形(如臂架挠度≤设计值),连接焊缝无开裂(定期探伤检测),高强度螺栓无松动、断裂(按扭矩要求紧固)。
传动部件:
起升机构:钢丝绳无断丝(单股断丝数≤5%)、磨损(直径减少量≤10%)、跳槽;卷筒绳槽无过度磨损,吊钩无裂纹、变形(危险截面磨损≤10%),滑轮转动灵活(无卡滞)。
变幅、旋转、走行机构:齿轮啮合正常(无异常噪音),减速器无漏油,轴承温度≤65℃(环境温度以上30℃),制动系统灵敏(制动距离符合要求:如起升制动下滑量≤100mm)。
润滑系统:各轴承、齿轮箱需按周期加注润滑油(脂),油位正常、无杂质(定期检测油质),避免干摩擦导致部件烧毁。
2.电气与控制系统
供电系统:电源电压波动≤±10%(如380V电源波动范围342V~418V),电缆无破损(绝缘电阻≥1MΩ),滑触线(或电缆卷筒)接触良好(无火花)。
控制系统:操作手柄、按钮动作灵敏,PLC程序无故障代码,变幅、起升速度调节平稳(无突然变速),各机构联动协调(如旋转与变幅不干涉)。
电机与电器:电机运行无异常噪音、过热(外壳温度≤70℃),接触器、继电器触点无烧蚀,保险丝规格符合设计(禁止用铜丝替代)。
3.安全保护装置(必须100%有效)
强制要求的安全装置:
起重量限制器:当起吊重量超过额定值90%时报警,超过105%时自动切断起升电源(禁止超载);
起升高度限位器:吊钩达到上限位置时自动停止起升(防止冲顶);
幅度限位器:变幅至最大/最小幅度时自动停止(防止臂架过幅);
旋转限位器:限制旋转角度(避免电缆缠绕);
力矩限制器(门座吊、塔式吊):当起重力矩超过额定值时报警并切断危险方向动作;
紧急停止按钮:驾驶室内及地面需设置,按下后立即切断所有机构电源;
防风防滑装置:夹轨器、锚定装置、防风铁楔需动作可靠(尤其大风天气)。
辅助安全装置:行程限位器(走行机构)、缓冲器(臂架端部)、警示装置(声光报警、警示灯)需完好有效。
三、负载与作业规范要求
吊机使用需严格遵循负载限制和操作流程,避免因违规作业导致设备过载或失衡:
1.负载限制
严禁超载:起吊重量不得超过吊机额定起重量(不同幅度对应不同额定值,需按“起重量-幅度曲线”操作),禁止斜拉歪吊(侧向受力易导致臂架变形、钢丝绳跳槽)。
负载捆绑:货物需捆绑牢固(使用合格吊具,如钢丝绳、吊带),重心需居中(避免吊物晃动),散装货物(如钢材)需防止滑落(加装挡板)。
吊具要求:吊钩、吊环、钢丝绳、吊带等吊具需有合格证,定期检查(如吊带无破损、钢丝绳无断丝),禁止使用报废吊具(如吊钩危险截面磨损超标)。
2.操作规范
人员资质:操作人员需持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”上岗,熟悉吊机构造及操作流程,禁止无证操作或非本机型人员操作。
作业前检查:按“班前检查清单”确认设备状态(如安全装置、润滑、制动),试运转各机构(空转1-2分钟,检查有无异响)。
操作要求:
起吊时先试吊(离地10-20cm,检查制动、捆绑是否可靠),确认无误后再作业;
起升、变幅、旋转机构禁止同时快速动作(避免复合载荷过大),下降时禁止自由下落(需用制动控制速度);
吊物下方严禁站人,作业半径内设置警戒区;
停止作业时,需将吊钩升至安全高度(离地面≥2m),臂架收回(非工作幅度),切断电源并锚定。
四、维护与应急要求
定期维护:按“保养手册”执行日常保养(班前检查)、定期保养(如每月润滑、每季度机构检查、每年全面检测),金属结构每2-3年进行无损探伤。
应急处理:若遇设备故障(如制动失灵、钢丝绳断裂),操作人员需立即按下急停按钮,疏散人员,并按应急预案处理(禁止强行操作)。
记录与追溯:建立设备运行台账,记录每次作业时间、负载、故障及维修情况,定期分析(便于发现潜在问题)。